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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海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业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集意见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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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历史上,黄河及沿岸流域给人类文明带来了巨大的影响,是中华民族最主要的发源地,中国人称其为"母亲河"。

关于对《青海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业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集意见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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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海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业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集意见建议的公告
 

“十四五”时期是青海省加快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逐步由文化旅游名省向建设文化旅游强省转变的战略机遇期,为高水平编制好《青海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业发展规划》,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民主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群策群力,凝聚共识,进一步明确青海省文化和旅游业发展五年目标和工作任务,更好的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热切希望,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对《青海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业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建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欢迎社会各界围绕未来五年青海文化和旅游业的发展方向、产业培育、实施路径、重大项目、重点举措、主要工作、政策保障等方面提出发展建议和意见。意见建议要聚焦主题,观点鲜明,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符合青海文化和旅游业发展实际,突出宏观性、战略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欢迎您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1、发送电子邮件至:

353105858@qq.com或

754522026@qq.com邮箱。

联系电话:0971-6157013

               0971-6127043

联系人:张晨、杨进、李旭辉。主题请注明“十四五”规划纲要+意见建议关键词。

2、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156号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规划建设处。为了方便和您联系,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

 

 

附件

《青海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业发展规划纲要》

 

第一章 “十三五”发展回顾

 

一、主要成就

“十三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文化和旅游业繁荣发展、作用凸显。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取得显著成效,旅游业发展保持稳步提升态势,文化和旅游业实现初步融合。

文化方面:青海省打造文化名省,全力推动实施“八大工程”,文化遗产得到科学保护与适度活态化利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取得长足发展。精品文艺创作亮点纷呈,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力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不断深入,文化市场体系逐步建立,生态文化发展形成青海特色。

旅游方面:青海省以创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省和国家自驾车旅游示范省为抓手,推进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呈现出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良好发展态势,已经成为青海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全省围绕“持续打造大美青海,努力建成旅游名省”战略目标,在打造中华民族特色文化旅游目的地、国家生态旅游目的地、国家丝绸之路战略支点上黄金旅游目的地等方面形成实效。

 

 

二、十三五”时期文化和旅游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对文化旅游体制改革认识不足;

(2)文化保护传承支持力度不够;

(3)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低;

(4)文化旅游业发展投入不足;

(5)文化旅游资源底数普查及保护力度不足;

(6)缺乏宏观管理和整体规划;

(7)文化旅游产业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8)自然保护地与文化旅游发展需进一步协调。

三、新发展阶段文旅产业新的机遇和挑战

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成为主流发展趋势,文旅产业链全面拓展。科技创新催生文旅发展新动能,深化改革激发文旅新发展活力,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文旅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科技赋能驱动文旅业态新变革,全域旅游将引领旅游供给侧改革,乡村振兴战略将促进文旅产业新格局,IP创意提升文创和旅游商品消费提升,高质量发展成为文旅产业的核心诉求,旅游集团文创化成为新发展载体,国家政策助力破解发展瓶颈。

 

 

第二章 “十四五”青海省文化和旅游业发展顶层设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文化自信,优化发展布局,聚焦高质量发展,强化科技支撑,突出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和开放引领,整合资源要素,促进文化旅游消费升级,强化比较优势,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之路,着眼发展阶段性特征和未来支撑条件,把全省文化旅游发展放在更加广阔的空间作出科学谋划,着力推动产业融合、品质提升、要素集约、开放合作,努力建设文化和旅游名省。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五个示范省”建设,“四种经济形态”为引领,奋力推进“一优两高”,聚焦转型发展主题,突出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和开放引领,整合资源要素,强化比较优势,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之路,着眼发展阶段性特征和未来支撑条件,把全省文化旅游业发展放在更加广阔的空间,放在国家的大格局和区域功能定位中作出科学谋划,进一步激发文旅产业发展动力活力,不断提升我省文旅产业的区域综合实力和发展竞争力。

三、方向和定位

结合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新基建建设等,促进我省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加强生态文明与精神文明联动、公共服务普惠与均等化保障、产业增长与促进消费、深化改革与提升治理水平、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牢牢把握将文化和旅游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这个方向,坚持“省内大众游和省外高端游”的发展定位。

四、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发展原则。加强创新管理,重视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重视人才和知识产权,以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动经济增长方式从要素驱动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坚持高质量发展原则。质量优先,以精细高效促发展,统筹考虑新供给,增强综合竞争力。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发展理念,建立绿色发展机制,以保护为前提,以合理利用为核心,保护与发展相结合,强调文化和旅游开发不破坏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环境。优化要素和功能布局与配置,引导绿色产业和绿色消费。

五、着重把握的“八个关系”

把握好形势与趋势:把“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业的发展条件、发展趋势、内外部环境、阶段性特征等实事求是地分析清楚,使之更具有可行性;

把握好继承与创新:围绕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这个需求,推进理念创新、思维创新、制度创新、治理创新、方法创新等;

把握好理念与路径:贯彻新发展理念,走协调发展之路;

把握好目标与问题:从“总体靠后、体量偏小、差距较大、亟需提升”的省情实际出发,与我省推进“一优两高”战略部署,统筹“五个示范省”建设,强化“四种经济形态”引领目标相衔接;

把握好重点与一般:把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作为“一优两高”四张牌之一,作为“四种经济形态”紧密性、关联性强的产业;

把握好政府与市场:进一步理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通过价值规律、竞争规律、供求规律等在文化旅游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把握好内力与外力:在积极主动争取国家政策和项目资金的基础上,把着眼点和立足点放到激发内在动力和活力上;

把握好进度与质量:既确保各类目标体系圆满完成,又要实事求是、科学稳步推进。

六、十个创新发展举措:

新目标体系:文化产业规模、文旅产业规模、非遗培训、强化科技赋能文化和旅游发展。

新地理格局:“一圈两园三线三区三廊道”大尺度空间布局,以国家公园(自然、生态)+文化公园(黄河、长城)为核心。

新关系关联:旅游与自然保护地体系互惠共生、文化和旅游融合深化、文旅+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发展。

新规划名词:诚信文化、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转型升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幸福产业、大尺度、消费、融合、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与利用、生态旅游实验区、生态旅游公约、文旅一体的生活场景和社群消费。

新规划内容:文物保护和展陈、共享与文物、非遗活化、融合,消费(精神、扶贫与文化消费)、生态旅游、研学层级提升。

新政策方向: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中长期基础研究和布局、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

新重大举措:资源整合与平台打造、行业准入、法制建设、特许经营、业态清单发布制度、招商引资与国有文旅投资职能调整、逐步免费或降价开放旅游景区景点。

新管理重点: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综合治理,公共安全与紧急处置(预约、错峰制)、科技、文化大数据库与智慧旅游、扶贫减贫、乡村振兴。

新形象口号:大美青海+生态高地、旅游净地、中华源流、上善青海。

新重点产品:青绣、文创、昆仑文化、风景道建设、研学重点项目(红色、爱国主义、体验)。

七、青海省文化和旅游业发展目标

逐步推进由文化旅游名省向文化旅游强省转变;把文化和旅游业培育成为促进消费包括精神消费的重要领域,培育成为青海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龙头产业,力争在规划期末培育成为青海战略性主导产业;把文化和旅游业培育成为国家综合提高国民素质、弘扬文化自信和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打造国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中国生态文化旅游示范省、中国高原旅游首选目的地、中国西北地区旅游中心、丝绸之路黄金旅游目的地等。

 

 

 

第三章  发展布局及发展思路

 

一、总体布局

(一)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国家战略和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为前提,在复杂条件下适度超前发展,反哺支持青海省总体布局和战略。按照覆盖大众,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的要求,按照幸福产业、消费产业和新型生态产业的产业定位,突出文化自信和文旅融合,统筹考虑新供给,创新发展路径,以塑造新动力和调整发展模式为核心,以凸显文化和旅游社会综合价值,调整文化和旅游发展格局,扩展文化和旅游发展空间,增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活力,强化文化和旅游产业消费引领作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制订精准对策、实施有效管理,着力构建空间全场景、产业全联动、服务全配套、社会全参与、管理全覆盖、成果全民共享的发展新格局,实现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二)推动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高效发展。以全省文化旅游资源特点调整产业布局,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转化效率,促进产业空间大分散小集聚,地域性资源利用与产业转化、产业集聚和关联产业发展紧密互动。提高资本使用有效性和合理性,形成一批资源配置合理、综合产出高效的新型项目。坚持质量优先,以质量促发展,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发展规模。硬件软件同步提升,打造兼具环境良好、环境美好、环境友好的城市和乡村。强化社会性和公益性,初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社会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调整管理重心和管理方式,推进机制体制改革,强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

(三)加强文化和旅游业深度融合发展。整合生态、文化和旅游,整合事业和产业,强化文化自信和文旅一体在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打造一批文旅融合的、能够满足市场体验和游客消费特别是精神消费的主题作品和项目;将文艺创作、文化传承和旅游活动等与城乡建设和人民生活整合,发展文旅一体的生活场景和社群消费;将产业要素配置、产业发展模式与服务贸易、品牌宣传、国际交往等整合;按照促进消费原则,将发展重点放在满足人民获得感和满意度方面,打造幸福产业和消费产业。

(四)推动文化事业全面提升,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完善文化资源保护,加强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繁荣发展文艺创作生产,提高文化公共服务水平。加大文化产业规模和效能,促进文化资源向文化产业的转化,促进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优化区域文化产业发展布局,打造文化产业新经济,培育健全各类市场主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

(五)推动旅游产业集聚发展。根据资源特点调整地理空间布局,强化中心城市文化旅游功能,培育若干新型综合产业集聚区,打造涵盖观光、休闲度假、生态三种主要产品类型的旅游产品体系和旅游目的地。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发展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强化旅游产业经济和消费带动功能,重点发展文化、生态、研学、自驾、避暑、体育、会展、科技和城市文化休闲等新业态和新项目。明确旅游发展和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探索出一条适合青海省结合生态发展旅游的道路。

二、发展思路

一核主导: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二轴互动:以价值引领、文化凝聚、精神推动和公共保障为核心的事业发展轴;以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文化旅游消费提升,打造幸福产业为核心的产业发展轴。逐步形成以省内文化旅游产业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青海文化旅游产业新发展格局。

 

 

第四章   重点任务

 

一、营造良好文化艺术创作环境

1、树立正确的创作导向。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夯实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思想基础,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强化与规范新兴网络文化业态。以讲好青海故事为着力点,创新推进国内、国际传播,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和多层次文明对话。 

2、创作生产优秀文艺作品。深入实施当代青海文艺创作工程、青海文化精品工程,制订重点题材创作计划,加大对及剧本创作的扶持力度,打造文艺精品、品牌。

3、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发展。提高青海本土文化创意设计整体水平,推进文化创意产业与实体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品和服务创新,挖掘青海文化资源,融入产品,研发与现代生产生活和消费需求对接的文化旅游创意产品。

4、加强优秀文艺作品传播推广。加强文艺活动统筹,加大文艺作品宣传推广力度,创新艺术传播渠道,开展文艺惠民演出,提升美术馆、非遗馆、文化馆开放力度和管理水平。

5、加大社会文艺创作扶持。改进和优化政府扶持方式。推动传统戏曲和民族剧传承发展,强化对市州级院团帮扶力度,支持旅游演艺发展,鼓励演艺节目驻场演出,制定全省舞台艺术创作规划和年度重点创作剧目选题计划,建立舞台艺术创作题材库和重点扶持剧目目录,打造原创精品剧目,支持复排演出优秀保留剧目。

6、推动国有文艺院团深化改革。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深入推进专业文艺院团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坚持价值导向,改进评价激励示范机制。 

7、提升文化艺术科研和文艺评论。以中央和青海省关注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加强艺术科学研究规划及科研项目管理,形成一批高质量的文化艺术研究成果。加大对艺术研究院所建设的指导和支持,成立青海文化艺术研究院,打造青海文化艺术领域的高端智库。

二、完善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设施

1、完善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和旅游设施。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继续扩大公共文化设施覆盖率及设施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省、州(市)、县(区)、乡、村五级公共文化设施和旅游设施网络。加强流动服务点建设,推动流动服务常态化。推行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

2、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公共文化数字化)。加快推进资源共建共享和有效利用,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服务水平,推动数字公共文化建设,实施“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完善提升“文化青海云”公共文化大数据平台,推进公共文化机构互联互通,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监督评价机制,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评估,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

3、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促进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社会化参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机制,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公共文化设施、产品和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加快推进各级文化志愿服务组织机构建设。

4、健全支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机制。继续面向基层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提高社区、乡村、企业、校园、景区等文化设施水平,完善群众文艺扶持机制,鼓励和扶持各类社会团体和机构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发挥基层文艺组织、文化单位在文化服务中的引领作用。围绕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策划主题活动,支持开展特色浓郁、广泛参与的文化活动。

三、加大文物保护管理及利用

1、保护和利用好文物。进一步健全政策引导,出台相关办法,围绕文物遗址、博物馆、文物藏品和文物建筑保护,促进全省文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好大遗址保护工程,推动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试点,加快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的全面开发开放。

2、提升展馆管理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博物馆、纪念馆等的展陈水平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博物馆免费开放保障机制,积极开展智慧博物馆建设,丰富博物馆服务内容和形式,加强博物馆讲解培训和志愿服务,增强博物馆文创设计和转化商品能力。

四、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

1、加快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建设。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青海非遗保护工作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构建具有青海特色的优秀文化传承体系,实施好《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实施方案》,继续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体系,在各市州布点建设非遗馆、苑等。

2、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机制。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建立传统工艺工作站和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等形式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传习场所。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提高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工作补助标准,扩大传承人群,提高传承能力,形成传承梯队,增强传承后劲。

3、加大非遗展示传播力度。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化和利用,创新宣传传播渠道,利用展会、节日等开展非遗展示。推动非遗进校园、进市场、进演出、进景区等,推动非遗普查成果展示。按照非遗标准和相关政策推动非遗旅游产品、线路等发展。

4、加快非遗信息化建设。推进非遗项目数字化采集试点工作,制定完善全省统一的非遗数字化保护工程的标准体系,建设非遗数字化资源库;探索建立各市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资源库。

5、推进振兴传统工艺和“非遗+扶贫”协同发展。深入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建立青海省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制度。培育和公布一批民间工艺大师,支持设立传统工艺大师工作室、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等,扩宽推广渠道,建设销售平台,带动群众就业增收。

6、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继续加强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藏族文化(玉树)、格萨尔文化(果洛)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和3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建设的同时,开展河湟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相关工作。

7、加强黄河文化的保护传承弘扬。对全省黄河流经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遗存的各类文化、生态、环境进行整体性保护,进一步加强黄河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利用。

8、做大“青绣”文化品牌。出台《“青绣”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做强做大“青绣”产业,建立健全“青绣”人才培养与选拔,认定一批刺绣类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策划举办好“锦绣中华—青海民族服饰秀”活动。

五、调整布局建设大尺度文化旅游目的地

1、规划空间布局:“一圈两园三线三区三廊道”。一圈:兰西城市群文旅产业协同发展核心圈;两园:国家公园(三江源、祁连山)、国家文化公园(黄河、长城长征);三线:以西宁为中心的河湟文旅线、以格尔木为中心的丝绸之路(青海道)文旅交融线、以玉树为中心的唐蕃古道民俗文旅;三区:泛共和文旅产业区、藏羌彝文旅产业区、热贡生态文旅产业区;三廊道:黄河上游文旅产业廊道、柴达木文旅产业廊道、三江源文旅产业廊道。努力构建全域共建共荣共享的生态文化旅游高地,把青海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

2、发挥中心城市集聚互动功能。强化西宁、格尔木和玉树三个城市三角支撑作用,利用三个城市区位和交通优势,打造次级集散中心,构建旅游交通集散体系。依托其城市人口和产业基础,形成文化产业创新业态的集聚区、形成资本及商业运作的核心地区。挖掘不同的资源特征,形成相互补充的发展体系。

3、按照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和全域旅游标准建立目的地体系;推进旅游景区提档升级,打造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形成相互配合的目的地体系建设。

4、打造大尺度旅游目的地先行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依托全省巨大地理空间及其旅游资源进一步优化布局,完善和延长产业链条,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逐步降低门票收入占比,支持建设免费开放的景区景点,研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金以公益性质等多种方式参与景区景点建设。

六、探索旅游与自然保护地体系互惠共生

1、全面发展生态旅游。打造青海文化旅游“生态高地”,将生态旅游作为与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并驾齐驱的三驾马车之一,在明确生态环境保护与传统文化传承优先的前提下,构建生态旅游发展的动态可持续模式。将生态文明沉浸作为生态旅游发展的核心,建立并推广生态旅游公约。建立一套业态反哺生态良性体系,开展对环境负责任的、有学习属性的、可持续的文化旅游活动。

2、在国家公园和其它类型自然保护地按互惠共生模式组织旅游活动。按照国家公园及各类自然保护地条例,强化部门协同,在保护的前提下,适当开展生态教育、高端体验、生态旅游等活动,以旅游为媒介,传播生态文明思想。

3、建立旅游与自然保护地体系对接机制。国家公园和其他自然保护地开展旅游活动,必须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资源市场运作机制、特许经营机制、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机制、特许经营收益分配机制。注重各利益主体的平衡与兼顾,注重社区参与强化基层组织利益保障。

4、加强在自然保护地的旅游活动管理。依据国家政策编制并实施青海省国家公园旅游开发建设标准及实施细则;对在国家公园内开展旅游活动进行持续性的综合影响研究,特别进行生态环境(生态承载力与生态足迹)影响研究,提出决策建议。制订分类、分级、分区和有序的旅游活动管理制度,打造生态旅游示范品牌。

七、培育新业态新经济和加强新型产业要素集聚

1、加快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鼓励和引导企业对接市场,加大科技投入和资金支持,扶持龙头企业、重点项目和品牌,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重点加快发展以文化创意为核心的文化产业数字化,促进移动游戏、电子竞技等新业态发展,发展动漫游戏产业,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规范社会艺术教育培训,形成规模化、专业化、企业化、社会化的艺术教育培训体系,支持国有演艺集团做大做强。

2、促进旅游产业体系丰富提升。建立产业架构和目标体系;建立以生态保护与发展为前提,以扶贫和乡村振兴为重要目标的产业架构和目标体系;规范发展文化产业园区,推动区域文化产业带建设,建立产业新业态扶持清单,促进“文化旅游+”多种产业的融合发展,促进新型文化旅游集聚区和产业园区建设;建立本地和外来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产业资本架构;建立与社会文化发展和城市建设同步融合的旅游格局;初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产业运作模式和国际化布局。发挥各类协会组织和专业文化旅游投资公司在新项目新业态方面的作用。

3、以主题和专项培育新业态新经济。积极推动航空+自驾、低空旅游等,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探索开展多种专项旅游,逐步国际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国际旅游增长。

4、以重大项目促进新业态新经济。积极融入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打造一批爱国主义教育主题文化旅游区,推进落实一批文旅产业集聚区,提升一批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加强文旅产业要素集聚。

八、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

1、推进“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理念更加深入基层、企业。建立新业态扶持清单,以消费升级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在城乡建设、生态环保、社会治理、促进消费等多个领域实现深度融合。

2、创新主题推进文旅融合。结合三江源、昆仑文化、黄河文化保护与传承、原子城、玉树灾后重建等打造一批符合国家主流意识、具有爱国主义情怀和文化自信的景区景点,打造生态高地、中华源流、上善青海等新的主题产品和线路,成为青海文旅融合的核心和风向标。

3、推动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创意、设计服务等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催生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业态。增加文化含量和附加值,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创新产业形态和商业模式,引导金融资本更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4、推动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旅游+航空、农林牧、交通、工业、康养、商务、体育等全行业融合发展,增加旅游产品附加值,提升产业造血功能。

九、强化科技赋能文化和旅游发展

1、促进数字文旅发展运用。提升优化文化和旅游智慧系统,到2025年完成全省智慧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智慧文化旅游数据平台投入全面使用。

2、推进文旅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构建数字文旅体系。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务云、政务网和大数据管理平台,整合各级目的地文旅资源,构建文旅主题数据资源库,实现全省文旅数据资源统一汇聚、共享利用。

3、加强智慧技术应用和体系建设。加强移动电子商务、人工智能技术等应用,加快发展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上预订、网上支付等业务形式。培育一批以智慧旅游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培育智慧文化旅游城市和目的地。利用航空、高铁、高速公路显示屏,利用国家公园和其它自然保护地、城市公园等信息系统,建立覆盖全省的常规和紧急信息发布系统。推动文化和旅游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

4、推进文化和旅游智慧管理。打造大数据分析平台,整合出入境、客运、住宿、消费等涉旅数据和演艺、创作、公共服务、版权交易等涉文数据,推进部门、企业、行业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推进游客消费和需求监测分析预测,提供决策参考。加强智慧文旅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智慧景区、智慧酒店、智慧乡村旅游点、智慧文旅小镇、智慧博物馆等基础设施数字化工程。

5、推进文化和旅游智慧服务。推进数字博物馆和数字文化馆等建设,引入5G技术、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AR/VR)等最新技术,提升博物馆、非遗项目体验效果。实现基于青海主干网络的文化旅游5G智能互动体验,初步实现智能推送服务信息。建设方便快捷的线上票务系统。

6、大力发展数字文创产业,实施“互联网+文化产业”行动计划,激发文旅新业态活力,推动互联网、AR、VR、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化和旅游消费内容。

十、树立新的文化和旅游品牌

1、树立主品牌。深入挖掘青海文化和旅游资源优势,强调青海的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以及在国家层面的地位和作用,围绕文化自信,提炼历史文化内涵,创造现代文化亮点,体现多元文化价值,继续提升 “大美青海”主品牌形象。

2、延展主品牌。以营造文化自信为核心,突出青海地理、地域特点,形成新的文化旅游产品和线路,推动以河湟文化、江源文化、昆仑文化、原子城和二弹一星理想信念教育学院等为支撑的“生态高地”“旅游净地”“中华源流”“上善青海”等延展品牌推广。

 3、坚持主品牌与特色品牌相呼应。坚持主品牌和延展品牌统分结合,坚持塑造品牌与发展市场保持一致,各市州依托本地特色资源打造多个延展品牌、区域性线路和产品。

十一、促进市场营销和国际交流

1、加大宣传营销力度。创新宣传推广方式,着力构建跨区域、跨平台、跨终端的旅游目的地营销体系,充分运用全媒体信息传播机制,扩大宣传覆盖面,实现精准营销。

2、搭建国际宣传与营销平台。以讲好青海故事为着力点,创新推进国际传播,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和多层次文明对话。制定入境旅游营销推广规划,以渠道营销为主,新媒体营销为辅,确定主题,树立青海国际品牌。组织开展主要客源省市和国家(地区)文化旅游大型推介活动,重点加强对一带一路国家等重点市场的文化旅游宣传推广。

十二、加强区域联动

注重区域联合线路和品牌打造,充分利用跨省交通线路,打造跨区域旅游线路产品,强化青甘、青藏、青新等协同发展,打造兰西城市群文化旅游集群,打造黄河文化旅游经济带,促进“民和—红古”旅游发展先行区落地实施。

十三、建立完善多层次市场体系

以主客共享为原则,同时关注外来旅游者和地方居民市场。保持大众市场稳定,促进中高端和专项市场持续增长。鼓励和支持各细分市场相应社群组织活动。国内国际兼顾,多层次、多渠道开拓国际国内旅游客源市场,集中发力中远程中心城市市场和细分专项市场。

十四、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提升

1、建立文化和旅游消费体系。打造以生活性消费为主、精神消费为辅,生产性消费和商业服务消费并重的文化旅游消费体系。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不断提升文化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

2、推出消费惠民措施,提高消费便捷程度,提升消费环境品质。持续推动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开放,制定实施景区门票淡季减免、演出门票打折等政策,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举办数字文旅消费体验等活动。鼓励文化旅游一卡通与银行发放联名卡并给予特惠商户折扣、消费分期等用户权益。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费信贷业务,创新消费信贷抵质押模式,开发不同首付比例、期限和还款方式的消费信贷产品。

3、推进文化旅游消费试点、示范。依托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有关政策,确定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鼓励建设集合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地。

4、供给端支持鼓励、引导消费。鼓励文化和旅游场所增加参与式、体验式消费项目,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推动旅游景区提质扩容。发展假日和夜间经济。 

 

 

第五章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形成全社会发展文化旅游的强大合力。

2、加强政策引导。制订行业发展促进政策,创新土地利用政策,强化财政金融政策,支持新业态新企业政策,完善奖励补偿政策,深化消费激励政策。

3、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 建立及时、权威的信息发布系统。加强基础数据统计工作。

4、完善提升监管治理。进一步明确政府机构监管治理主要内容,发挥政府组织协调和市场执法监督作用,建立跨界的综合监管治理体系,运用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治理效率,引导完善文化旅游市场调控机制。推动文旅管理智慧化,提升全省文旅市场治理水平。对全省文旅行业管理进行流程再造,打造一键投诉、及时响应、联动处置、实时反馈、限时办结的涉旅投诉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市场治理水平和游客满意度。

5、加强法治建设。构建法律保障体系,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市场,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完善质量标准体系与准入标准。

6、加强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加强科技研发和科技转化能力,在资源保护传承利用、设备制造、智能技术应用、电子信息处理、文化文创产品设计等方面,打造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科技产品。

7、加强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把文化旅游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省干部培训和人才建设规划,建立完善的文化旅游人才评价制度和晋升制度。推进校企合作,搭建智库平台,强化青海文化和旅游专家咨询委员会功能。设立青海文化旅游发展研究中心、青海文化旅游讲师团等服务平台。